这里虽然偏僻,但附近还是有人住的,有人住就有买卖在。
容竞凡带着玉书出了书院,想去附近找点吃的。
前往市集路途遥远,好不容易到了那也没找到什么好吃的,实在是逛了太久了,主仆两人肚子饿得不行了,才勉为其难随便吃了点。
这里的东西只是加了点粗盐而已,寡淡无味,容竞凡没什么胃口,看玉书那丫头吃的挺开心,就把剩下的都留给她吃了。
回来的路上见到别人家的院子里养了鸡,容竞凡想着吃水煮鸡蛋也挺好的,便向那户人家买了一只会下蛋的鸡,顺便买了一些菜,用竹篮提着带回书院。
她的行为让玉书很是迷惑,以前小姐不会做这种事的,又是与奴仆同桌而食,又是去农户家买菜,这种自降身价的事与小姐身份不符,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关心衣食住行啊。
自从来了书院,小姐就像变了个人一样,不仅性格变温和了许多,而且说起话来总是让她听不懂。不过玉书不敢怀疑什么,身为奴仆,她该安分守己。
容竞凡看了一眼买来的菜,心中安稳下来,不管去到哪里,食物总是能给人满足。以前她就很喜欢自己做饭,冰箱里总是装满了食物,橱柜里也整齐地摆了许多精致的餐具,就连喝饮品的杯子也有很多种。去旅行的时候,她最看重当地美食,总是想着办法学会了在家里自己做。
她热爱生活,总是能发现生活中的美好,能用一双巧手给生活美好,这种简简单单的生活在别人看来或许太平淡,对她而言却有滋有味。
不过这里物质过于匮乏,瓜果蔬菜的种类也很少。要是在以前,这鸡买回去她有很多种做法选择,可现在这个条件最多炖个鸡汤炒个菜,除了油盐什么也没有,口味十分清淡。
容竞凡不知道书院具体是怎么安排吃饭的,买这只鸡回来也只是用来下蛋,好让她在早上吃上水煮鸡蛋。
回书院的时候天就快黑了,这条路又不好走,两人还拿了许多东西,慢慢腾腾的,还没到书院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。容竞凡看不清路,干脆就停下来看天上的星星。现代灯火通明,大家都住在水泥房里玩电子产品,很少有人会再特意去看头顶的星星了。可是现在,星星就在头顶,而且是那么的亮,她一下子就沉浸在满天星河之中,忘了自己还要回书院,忘了天黑在外面是多么危险的事情。
这里的环境和治安都比不得现代世界,她并不知道这些,幸好玉书在一旁提醒了她,“小姐,你在看什么呢?咱们快回去吧,我害怕,这里荒郊野外的,万一遇到野猪什么的,就危险了。”
“你看天上的星星多亮啊!”
“每天都这么亮啊,小姐,别看了,回书院再看也是一样的。”
被玉书拉扯着,容竞凡只好加快步伐赶路,但她心里一直在想以前的生活,她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,经常会一个人呆着自娱自乐,晚上她很少出门,关于夜晚的记忆,她只记得房间里亮如白昼的灯光,大大小小电子屏幕上的色彩,还有网络世界的信息冲击。
至于天空,她记忆里的是夏天放学时红色的夕阳和晚霞,是冬天很早起床去学校的时候,天还没亮,路上只有几家早餐店开了门,天是黑的,早餐店的灯光是最亮的灯,她会盯着热饮氤氲出的水汽和说话哈出的热气看,而天空只是不被注意的背景。
现代生活节奏太快,大家都疲于奔波,心思也被网络热点分去,大家关心全世界的新鲜事,可是星星一直就在那,一点也不新鲜。虽然这么想,但是现在看到头顶的点点星光,她还是想家了,想念现代的文明生活,想念方便快捷丰富多彩的生活。
恍惚间,玉书的声音把她从幻想中叫醒,“小姐,你小心点看路,大晚上的,蛇虫鼠蚁多。”
“嗯,你自己也小心点。”
两个人牵着手穿过已经没过脚踝的草丛,朝着远处书院的微弱灯火走,夜间的寒冷使掌心的温暖更加暖心。
掌心的温度带给容竞凡一种真实感,将与这个世界有脱离感的她短暂的与这个世界的真实连接起来,她忽然察觉到身边的人是有血有肉的,也想去探寻温度背后的灵魂,“玉书,你觉得活着开心吗?”
玉书不假思索回道:“开心呀!”
“为什么呢?”
“因为小姐对我很好,能跟着小姐我很开心。”
容竞凡有些好奇,这个封建社会,做下人会开心吗?难道每个人都接受自己的命运吗?哪怕做人牛马任人驱使也甘心?玉书这样说或许只是下人对主子的奉承罢了。
小姐问的太突然,以前小姐可不会关心她这种事,今天忽然问起,她便下意识这样答了,不过有些话她没说出口。活着哪里总是开心的呢,但再苦也是有开心的时候。
她生来贫苦,家中孩子太多,难以养活,娘亲只得将她卖来容家做奴仆。容家是世家,显赫富贵,即便做奴仆也活得比她在家舒服,而且她作为大小姐的贴身丫鬟,是被很多人羡慕的,她月银比很多奴仆都高,穿得好,吃得好,分位也高,还能经常跟着小姐出去玩,因此在府里,眼红她的人也不少,想要坐上她这个位置的人都排上了队,好多人盼着她出错能顶替她呢!当然和小姐相比,她们便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,但是她认命,人各有命,她只盼着下辈子投个好胎就行了。
容竞凡没有再问下去,她在心里庆幸自己的身份,幸好她穿成了一个富家小姐,要是穿成了奴隶下人或者这里的男人,那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。
不过说到奴仆,以前不管是看电视还是小说,大多数作品总是喜欢塑造忠仆的角色。在她看来,所谓忠仆,不过是为主角牺牲的工具罢了,完全是反人性的角色,即便有一心为主人的义仆,也不该是那些三流作品中表现得那样只有纯净的忠诚,不掺其他任何杂质。或许是作者在塑造人物的时候,更多代入了主角,加上懒得去认真塑造小角色,便将奴仆脸谱化了。
现在她在小说的世界里,对上玉书,也不知会是怎样的,单纯亦或复杂,玉书年纪也才十几岁,想必是个可怜的好孩子,她以后得对她好一点才行。
她对玉书笑了笑,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,两人加快脚步摸着黑往回走,忽然前方不远处的黑暗中有人提了一盏昏暗的灯向她们走来,玉书大声问道:“你是来接我们的吗?”
那人没说话,向她们走近了才说:“快回去吧,学监让我出来找你们。”
来人正是周思言,他看到容竞凡和玉书提了那么多东西,一点也没有要帮忙的意思,只顾着一个人往前走。
“你们不必亲自出去买这些,学监考虑得周全,知道书院地处偏僻,因此东西都是统一出去采办的,书院有采购的专人,自是不会短你们的缺,想吃什么,就提前让你的丫鬟去给伙夫打好招呼,再将银钱给她就好了,自是有人会给你准备好的”
听到周思言这样说,玉书气得要死,“你这个人,怎么刚才在伙房的时候不说?害我们跑出来折腾一番。”
周思言不爱做好人,被玉书这样指责,他心中毫无波澜,“是你们自己做事太慌张了,我还没说,你们就跑了。”
玉书使劲瞪了他一眼,反正这么黑,他也看不见。
容竞凡知道玉书气,她也有些生气,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,就当出去玩好了,“反正这些东西买也买了,以后就当给我们俩加餐了,本小姐的手艺你还没尝过吧,以后晚上我带你吃夜宵,哈哈。”
玉书听了小姐的话才高兴点,小姐是变了,变得比以前更好了。
接着,周思言又提醒她们,“书院是有宵禁的,以后天黑前必须赶回书院,今天是第一次,学监说可以不跟你们计较,以后就不行了。”
玉书在周思言背后对他做了个鬼脸,惹得容竞凡笑了起来,两个女人在背后偷笑,让周思言浑身不自在,这是男人对女人的恐惧,即便用了女人的身份,周思言骨子里还是一个男人,从小的规训让他发自内心害怕与女人在黑暗中同行,只好走得更快了一些,加速往书院走去。
终于回到了书院,玉书送了小姐回住处后,立马又去打了热水过来伺候她洗漱,最后又给小姐铺好了床她才回下人的房里休息。
玉书离开后,房间里就剩下容竞凡和周思言两个人了。
容竞凡觉得尴尬,她从来没有跟一个男人睡过一个房间,当然在学校趴桌子上午睡例外。
她看着周思言,他扮女人的样子比女人更多几分温柔,若不是知道实情,她肯定会将他当女人看,但是她心知肚明,周思言跟她不一样,外表装得再像,他也不是女人。
不过这种情况她也不吃亏,要吃亏只有周思言吃亏的份,刚才她洗脚的时候,瞧周思言那个假装埋头读书不敢看她的样子,真是有趣。
比起她,周思言的处境十分艰难。不守男德可是大罪,没有出嫁的男人跟女人住一个屋是没有清白的,要是被人发现,他会被抓去浸猪笼,没有人会信什么都没发生。黄花大闺男只要跟女人沾了关系就是犯罪,哪怕什么都没干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,任凭他长一千张嘴去解释也没用。即便是多看女人一眼,都会被打成不守男德的荡夫,如果被女人碰了一下小手指,那传出去就是千人枕万人尝的淫夫。给男人加莫须有的罪名是很寻常的事情,在女人眼里,男人不过是取悦自己的工具罢了,只不过妓院里的男人是要钱的鸡,家里的男人是不要钱的。
周思言浸淫在这种环境中长大,思想上已经被驯化了,即便他有一颗好强之心,依然逃脱不了世俗对男人的规戒,他的骨子里仍是传统男人。
这样一想,容竞凡一点也不怕周思言能对她做什么了,相反,她可以大摇大摆无所畏惧。
走了那么久的路,身上满是疲惫,容竞凡早就想往床上躺了,打消心中顾虑后,她终于能坦然躺下了。
脱下的衣服很随便的搭在了屏风上,两只鞋一蹬往躺床上一躺,疲惫立马消除了一半,容家真不愧是大户人家,这被子又软又舒服,容竞凡很快就睡过去了。
周思言等了很久,见容竞凡那里没有什么动静,确定她已经睡着了,才小心翼翼地出去打水洗脚。男人的脚是不能让女人看见的,一个男人要像保护自己的贞洁一样保护自己的脚不让外家女人看见,不然就是不守男德。因为书院是有宵禁的,夜深了外面就没人了,所以每次要等到夜深人静了,周思言才敢洗脚。洗澡的话就更麻烦了,被人看见脚还能装作自己是女人,要是被人看见他洗澡,他就只有死路一条了。
偷偷的快速洗了个脚,周思言就猫手猫脚回了房,衣服也不脱就钻进了被子里。他将被子转了个圈,缠在身上,紧的像是被绑起来了一般,生怕自己晚上睡觉会暴露自己。
不过裹得再严实他也睡不着,那种心里的恐慌是挥之不去的,他一夜未眠,天还没亮就赶紧起床出门去干活了。
先是去伙房帮忙烧火洗菜,紧接着又要洒水扫地,学院的地都是他负责扫的,他每天要在大家上课前打扫完,然后再去敲钟提醒大家起床吃饭上课,这是学监给他安排的差事,作为他留在书院的条件,。
可能是昨天太累了,容竞凡睡了一个好觉,等到玉书端着洗脸水过来叫醒她的时候,天已经大亮了。